科技经费“私奔”,钱财人才双损

24.04.2014  19:39

广东科技系统的腐败案最近有越挖越多之势。据新华社昨天报道,广东科技系统多名官员纷纷落马,不断刷新涉案人员数字,现已超过50人。这场近年来“涉案人数最多、涉案范围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科技领域系列案件令人震惊。

从广东科技厅、广州科信局,到科技系统离任干部下海成立“中介公司”加入贪腐队列,被挖出的“蛀虫”可不是一般的“蛀虫”,而是高官加高知,呈现“双高”态势。我们过去的“科技兴国”口号,在一些高官加高知那里,已经改成“科技兴腐”了。

在一个重大发明创造能够“划时代”的今天,国家对科技的投入无论如何巨大都不为过。尽管这种投入未必都能产出成果,但只要有重大成果,就能收回所有的投入,获得超乎想象的回报。

但获得回报的前提是国家对科技的投入不会出现“私奔”。发生在广东科技系统的系列腐败案,实际上就是那些高官和高知携着科技拨款“集体私奔”。

从有关科技系统腐败案的各种报道中可知,腐败的成因首先是对科技项目的权力垄断:项目给谁不给谁,权力老大说了算。在广州市科信局原来的19个处室中,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就有14个,能否立项基本上由处室和分管领导确定。而多达4000多个的项目,将产生多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科技领域的特殊性在于,一般人很难弄明白它的高深知识,因而也就很难弄清项目给谁或不给谁的合理性,这就需要专业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但业内人士告诉新华社记者:“虽然科技部门也设立项目审批的专家委员会,但是专家意见基本上是走过场,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科技部门。”这其中,还完全有专家委员会的人被买通的可能。

本来,公开立项与项目授予的过程也能方便外部监督,但项目管理者显然不愿意这样“作茧自缚”。据知情人反映,以前的立项和项目通不通过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外部都无法知情。黑箱操作,是诱人犯罪的诱饵,许多人就是这么上钩的。

科技项目有利可图,自然催生“中介”机构。所谓“中介”,其实就是在项目与企业之间“拉皮条”。广东省科技厅干部郭丹丹在下海经商后,就以“中介”的名义,按照委托企业所申报专项资金,收取高达20%至50%的“服务费”,并帮助企业向多人行贿,金额达100多万元。

科技系统的系列腐败案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过程:信息不公开,监管走过场,中介“拉皮条”,权力说了算……这种过程也是其他领域腐败的共性,略有不同的是,它比一般腐败更具“科技含量”,更不易被发现。

每种腐败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但科技腐败带来的损失将更加严重:我们的科技原本就落后于发达国家,在需要发力追赶时,用以发展科技的钱却跑到贪腐者的口袋里去了,这只会拉大落后的差距;我们的高知都是经过数十年培养起来的,在需要他们发明创造时,他们却跑错了跑道,最后跑入囹圄,既浪费了培养经费,更浪费了人才。

高知跑错跑道,应该让我们反思“跑道”和“赛跑”规则的设计——如果跑道是公开的并且画线清晰,那就不容易跑偏;如果有严格的裁判,一出现跑偏就被判出局,那就会警示后面的人,避免引起众人跟跑;如果科技人员能发挥自己的才华,能通过创造发明获得丰厚的报酬,那么他们就会把精力智力用在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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