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落户 租房工作1年也可落户
人民网南昌1月8日电(记者 秦海峰)日前,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制定细则,在建立健全户口迁移和落户保障制度方面,南昌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在南昌落户,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一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可在南昌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非婚生育子女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
凡有《出生医学证明》,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凭亲子鉴定证书办理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其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处申报常住户口。凭父母的结婚证件、集体户口页复印件、学校证明,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和监护人户口簿办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在南昌落户
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凭申请报告、毕业证、学历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国家承认大专(含大专、高职高专)以上学历人员凭申请报告、毕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亲属处和工作单位落户的须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到人事代理机构落户的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落户。南昌市属大专、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凭申请报告、毕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
租房也可在南昌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一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持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四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持以下证明材料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1)合法稳定职业证明;(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3)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来南昌市同一地址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可将常住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
凡属中心城区 “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非转农”户口一律停止办理,对其他区域内符合省厅规定条件的“非转农”户口,须经乡(镇)、村两级政府批准同意,并经民警调查属实后按程序从严掌握审批。对少数办理“农转非”的城镇居民或下岗职工,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两年以上,要求回原籍投靠农业户口配偶的人员,经所在行政村村委会研究同意并张榜公示后,可凭申请报告、结婚证明、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允许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办理“非转农”户口。入学前属农业户口,毕业(含肆业、退学)后回农村生活或创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非转农”手续,迁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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