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鹞: “秦火火”被公诉,“后来人”当引以为戒
4月11日,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将在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根据起诉书内容,秦志晖被指控涉嫌损害杨澜、张海迪等名人名誉以及涉嫌编造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4月9日《新京报》)
通俗意义上讲谣言又叫流言,不过在古代汉语中,谣言指的是流行于民间的歌谣或谚语;而流言,则是在民间流传的有关某种社会现实问题的不确切消息。流言的传播的方式一般是口耳相传,以讹传讹,最终日渐式微,消散于无形。虽然影响力不大,但是在特定的时期和环境下,也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如《三十六计》中的第七计无中生有。
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流言就好像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其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令人叹为观止,并且逐渐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导火索”。特别是当社会中出现了不安定因素,或者遭遇地震、恐怖袭击等恶性事件,人们处于恐慌、焦虑的状态下,流言的“杀伤力”尤为严重。因此,将此类信息定义为谣言更加确切,因为谣言就是凭空捏造的言论,并有蛊惑人心、混淆视听的性质,而且还潜藏着发布人不可告人的目的。
而这次“秦火火”之所以被公诉,就是因为他在网络上故意捏造了大量的谣言,恶意攻击一些知名人士和机构。其中影响较为恶劣的是2011年8月20日,“秦火火”竟然利用人们对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误解,在新浪微博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并引发了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给当时的事故善后工作造成了巨大的阻力。
通过在人们较为关注的名人或事件中,大量的制造谣言或负面消息,使得他的个人知名度和“粉丝”数直线飙升,“秦火火”真的“火”了。但是,仔细分析他的炒作手法,其实并不高明,而且有些言辞,漏洞颇多,根本经不起推敲,可是即便如此,依然会引来大量的网友,甚至是一些网络大V心甘情愿的为其“抬轿子”,全然不顾传播谣言后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荀子.大略》中有云:“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但是在当前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终止谣言传播不能靠“智者”,更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在损人利己,更是在挑衅法律的底线。因此要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治理,另外也要从社会层面深挖根源,及时做好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那么谣言自然就会不攻自破了。
这次公诉了“秦火火”,那些不顾法律责任,猖獗制造散布谣言的“后来人”还不该引以为戒吗?(文/雷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