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法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03.2015 13:51
本文来源: 法院
近年来,上述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文明创建工作规律,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通过精神文化的引领、制度文化的约束、行为文化的规范、物质文化的展现,使法院文明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促进各项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不断聚集正能量,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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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