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经济普查中企业被要求将数据浮夸10倍

25.11.2013  12:12

  “经济普查时有的企业确实不太配合,但这也不能怪企业。因为企业经常被要求将所填数据上浮,虽然上报数据不能作为税收和处罚的依据,但企业毕竟还是担心。”日前,河北省某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企业都被要求这样做,而且有的企业被要求上浮的程度比较大,甚至会达到10倍,企业肯定不愿意。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一些调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某些企业被要求虚报数据的现象,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一帆。

  依法严惩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徐一帆表示,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对这一报道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两个核查组赴有关地区调查核实情况。如报道属实,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并公开曝光。统计法是所有统计普查机构、统计普查人员必须遵守的铁律,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预企业独立真实地向普查机构报送普查数据。

  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依法坚决反对经济普查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衷心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企业和新闻媒体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监督,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企业受到非法干预可反映

  针对在经济普查中,被调查企业以存在干预为名而不配合的问题,徐一帆说,如有关媒体报道的行政干预属实的话,被调查企业正确、合法的做法,不是不配合、不接受普查,而是依法抵制行政干预,独立真实及时地向普查机构报告普查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向上级普查机构乃至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反映、举报本企业遇到的违法干预行为。

  数据不作为任何处罚依据

  对于一些被调查对象担心自己的信息会被泄露,徐一帆称,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经济普查关于保密的具体要求是:一是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都严格限定于汇总全国和分地区的数据,不用于普查和统计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可能的实施处罚的依据;二是所有经济普查中获知的被调查对象的原始信息,不管是各类企业和个体户,都不对外发布,各级普查、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予以保密和保护,违反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方面也欢迎所有被调查对象监督。

  综合新华社、《中国企业报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