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指导意见 部署税务系统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15.02.2014  09:1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务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意见指出,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以市、县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纳税人的窗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意见提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和大扫除。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让群众受益。

 

      意见要求,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精神确定的“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任务,把正风肃纪工作一抓到底,强化制度执行。

 

      意见指出,“三个服务”、“三个实在”和“三个禁止”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在税务系统落地的有效载体,是税务系统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通过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便税大行动、落实大检查和作风大扫除等工作,前后接续,梯次推进,实施“扎根工程”,进一步推动活动主题和“三个三”在税务系统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意见强调,按照中央对垂直管理部门提出的认真抓好分支机构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协调指导、省局组织领导和督导组的指导督促等作用。二是讲求方法。通过强化分类指导、压茬有序推进、加大宣传推动、加强监督检查和坚持统筹兼顾等方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和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