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 江西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解决机制

02.09.2016  02:38

现在发生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争议,我们再也不用自己跑科技厅出鉴定意见书了,鉴定费也省下来了。”日前,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裴质明对记者说。

前不久,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和省科技厅发出《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项目解决机制。通知规定,县(区)级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时,按属地原则转请设区市科技部门对企业研发项目开展鉴定,科技部门须在收到税务机关的鉴定申请后30日内,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3名~5名技术专家以及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费用由科技部门通过专项经费列支。对于企业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鉴定。

江西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游润珍表示,过去,由于税企双方对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常存有争议,导致政策执行存在难点,不仅企业感到困惑,税务机关也面临执法风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后,既能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还能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化解执法风险。”游润珍说。

据了解,近年来,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到位,江西省国税局联合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编写了《江西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指引》,从研发立项、研发费用核算和归集、优惠申报、备案及后续管理和异议项目鉴定等环节梳理细化相关规定;省、市、县国税机关和科技部门三级联动,举办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活动,全省2000余户企业、超4100余人参加;组建专业团队,对研发费用支出金额较大的重点税源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政策解读;落实简政放权措施,税收优惠由纳税人自主申报、自行享受,不再事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备案;开通网上办税平台,推进税收优惠同城通办,优化企业纳税申报系统等。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国税局系统累计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89亿元。2016年上半年办理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31.6亿元,同比增长6成。

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裴质明表示,2015年该公司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745万元,公司将把节省下来的资金全部投入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中去,力争成为国内第一、国际一流的汽车变速器及传动系统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