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税收征管现代化与依法治税的基础

06.08.2015  17:47

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从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规定了32个具体合作事项。这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之后,总局推出的第4个工作规范。这些规范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相关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和操作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些细致扎实的工作对于夯实税收征管现代化和依法治税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收征管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通过流程的持续优化和改进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的效率。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从纳税服务入手,率先出台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到今年已将其升级为适用于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而明确标示的版本号则是现代化流程管理中持续优化思想的体现,代表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将从每项具体业务的每个环节和操作步骤入手,致力于为全国各地的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完备高效的服务。从《纳税服务规范》的不断升级到《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的发布,越来越多的税收征管具体业务事项实现了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这也为下一步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升级和以流程优化为载体的机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税收征管规范的颁布不仅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各项目标的制度保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的基本思路。一系列工作规范的出台不仅优化了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在全国各地能够获得高效、统一的优质服务,同时约束和规范了税务机关的权力。通过详尽的流程、环节和操作步骤的规定,明确了税收管理行政行为的标准,减少了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最大限度的限制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这些规范的贯彻落实将为税务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