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提前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 增加了PM2.5和臭氧指标

01.03.2014  13:43

2月28日,记者获悉,该市3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并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实时公布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据介绍,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主要增加了PM2.5和臭氧指标,并调严了原标准中PM10、二氧化氮、铅等指标的浓度限值,调严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规定。

该市被列入全国第三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按规定实施时间为明年1月1日。但该市自我加压,2013年6月就提前启动了以PM2.5为监测指标的新的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列建设工作,今年1月试运行,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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