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 当场立案率超九成

13.06.2015  12:13

张道正 摄 张道正 摄

  中新网天津6月1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首月情况。据通报,受理的全部案件中,当场立案20485件,当场立案率超九成。

  据了解,5月4日至31日,天津市法院共登记立案21621件,与去年同期的16408件相比,增长了24.8%。从案件类型看,行政案件增幅最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52.4%。主要原因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与立案登记制改革于今年5月1日起同步施行,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的全部案件中,当场立案20485件,当场立案率是94.8%。

  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合格,各级法院都相应地进行了“一次性”的书面告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雪春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行政案件数量激增,共登记991件,当场立案537件,当场立案率54.2%。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政府信息公开、公安这三类,城建案件(含征收、拆迁、房屋登记、规划等)229件,占38.75%。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77件,占29.95%。公安案件79件,占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