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当严惩自来水污染问题酿造者
据2014年4月16日《西部商报》报道,4月15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出紧急通知,通报了“4·11”兰州市局部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水源地卫生防护、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转、日常性水质检测、城市管网卫生安全等环节,要严格卫生许可条件,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配备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并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开展水质检测。
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甘肃相关官方有了上述作为,这既是一种幸运,又是一种悲哀。幸运的是,兰州一个城市的自来水污染问题,促使官方对整个甘肃省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问题都重视了。悲哀的是,在自来水的安全问题上,当地官方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诚然,兰州“4·11”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中央第一巡视组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让市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但是,据媒体报道,兰州市政府于4月14日傍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爆出,4月10日检出苯超标的水样是4月2日的取样,而且是“顺便”检测到了。这就意味着,兰州市民饮用了至少8天的受污染自来水。
《中国经营报》资深记者黄杰采写的有关新闻告诉我们,兰州市官方已于4月11日晚间正式确认黄河疑似被大量工业苯污染,由此导致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据检测数据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的标准多达20倍。苯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有毒,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有损害,是一种致癌物,长期接触苯可引起白血病等病症。
显然,无论是上百万普通的兰州群众,还是当地的领导干部,都是此次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的严重受害者。那么,谁会为这些受害者买单呢?
《中国经营报》的有关新闻指出,据世界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透露,兰州当地有过排污记录的化工企业,发现取水点附近有两化工厂曾有排污记录。其中“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曾在污染公示中明确标明排放“苯”。环保部2006年调查发现,全国7000多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的81%都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等环境敏感区,其中45%为重大风险源。独立环境观察机构美财社的首席分析师黄少雄明确指出,就本次苯污染事件看,唯一的罪魁祸首就是中石油兰州石化,因为除了它之外,没有第二家企业可以让兰州黄河段或兰州水源地遭受如此巨大的污染。黄少雄指出,拥有50多套各类化工产品生产装置的兰州石化,每年的甲苯产量接近20万吨,乙苯更是多达70万吨,其各类苯化工产品总产量接近100万吨。据新华社记者4月12日从兰州有关部门在西固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造成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原因已查明,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由此可见,在兰州自来水受到污染的问题上,当地官方和民间都剑指中石油了。
但是,有关新闻报道显示,实际上这次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的发生,跟兰州市唯一的供水单位——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以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等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令人无比愤怒和深感遗憾的是,至今有关方面或推卸责任,或忙着给自己脸上贴金,或避而不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据2014年4月14日《新京报》报道,意外事故频发的兰州石化,对自来水厂和附近村民的生活已经构成了威胁,村民曾多次申请搬迁未果。直到2014年4月13日,被污染的自流沟沿线贾家堡和牟家堡的80余户村民才被纳入搬迁计划中。
显然,在一定层面的官方心目中,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生命安全是可以被抛在脑后的。尽管在高压下,有关群众有望远离污染危险。
另外,非常滑稽的是,就在此次水污染事件发生前的3月6日,部分贾家堡村民曾发现水有异味,市区居民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但3月9日,当地媒体发布消息称,官方查处了水质问题的造谣者,3月6日200多个投诉水问题的电话也下降至3个。
毫无疑问,这反映了某些层面官方的卑鄙心态或作为。
诚如《中国经营报》有关新闻报道所讲,早在2012年3月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就表示愿意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天然气供给等方面给兰州以倾斜支持,而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将有望从兰州水源地西固区整体搬迁到兰州新区。
但是,这次中石油给百万兰州人造成的危害是谁都无法回避的。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高层当严惩自来水污染问题酿造者。也就是说,官方应该依照党纪国法,对造成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者一一问责,并勒令其对兰州市的所有受害者给予必要的各种赔偿,且公开道歉。否则,客观上就是官方失信于民、自毁形象,而且让百万兰州受害者白被“坑害”了。(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