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起点 打造改革尖兵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10月12日正式开班。三年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第四批领军人才学员已整装踏上征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顺应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启动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路径,严格选拔、精心培育。2016年6月开始,总局进一步优化领军人才培养制度设计,完善管理办法,在工作机制上推陈出新,使全国税务人才培养工作站上了全新的历史起点。
“号角”已然吹响 时代呼唤领军勇擎重担
“现在企业的经营业态、组织模式变革都很快。”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局长曹益镇说,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和税收核算方式日益呈现出复杂化、高精尖化的趋势,相对而言,我国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能力面临的压力空前加大。
“税收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面对重大改革需要突破的难关口、啃下的硬骨头很多,但我们拥有的人才总量、素质、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王兰说,全面深化税收改革,需要80万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一支具有国际思维、业务精湛、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先锋队。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2013年9月,税务总局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不低于10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队伍,使他们成为我国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者。
精选——“标准比考博士还难”。 记者在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报名信息明细表上看到,考卷不区分干部级别统一标准,考题覆盖了税收工作各个领域。经历过首批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的大连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李时说:“领军人才学员的选拔标准比我当年考博士的条件还高。”
“报考领军人才,除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外,在年龄上也有硬性规定,如科级干部的报考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处级干部不得超过45周岁。”首批领军人才学员、深圳市国税局人事处处长杨庆说,良好的基础、扎实的功底一样都不能少。
勤练——“文火炖高汤”。 考试的优胜者仅仅拿到了领军人才学员培养的资格,还要经过知识拓展、能力提升、应用提高等阶段长达4年的艰苦磨砺。“领军人才培训采取专家辅导、网络学习和学员讲堂等多种方式,开设几十门课程。”第二批领军人才学员、北京市房山区国税局总经济师李斌说,每年开展3-4次集中培训,在岗进行网络课程学习,并做业务专题研讨,交流、碰撞、感悟、裂变、提升,几乎相当于“魔鬼训练”。
导师制是领军人才培养的一大特色。“现在的导师教学不只有高校、外企的专家导师,还有省局领导、实践所在地领导专任的成长导师和实践导师,可以随时向导师请教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简直太赞了。”第一批领军人才学员、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处副处长刘丽对新的导师制度羡慕不已。
严管——“考核淘汰率不低于10%”。 “在评价考核上,我们制定了激励、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一票淘汰和末位淘汰制度,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淘汰,目前已有4位学员被‘大浪淘沙’。”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处长张建平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由总局直接管理,将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管理情况纳入各省局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第三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成都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张瑞琰说,严格的管理制度让学员时时“吾日三省吾身”,一刻不敢松懈。
善用——为领军“搭梯子”“铺路子”。 税务总局将实践锻炼作为培养领军人才的重要措施,目前已让领军人才学员深度参与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40余项重大专项任务和重点研究课题实践锻炼任务。“现在的人才培养实践锻炼方式有很多,有挂职锻炼、专项工作、外派锻炼、自选课题等,在干部使用上,明确为借用、交流、选调、提拔等,尽可能为学员们提供施展舞台。”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丁毅介绍,已组织117人分别赴韩国、日本、荷兰等国进行培训,9人参加OECD等国际组织的全球关系项目有关工作,16人赴香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工作实习。
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汪海洲给予高度评价。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锐从税收专管员做起,在税务部门干过处长、局长,入选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不久,又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过。“我们看中杨锐同志的多岗位多层面历练和丰富的财税专业知识,他来到自治区政府工作后,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可。”汪海洲说。
“短板”逐步补齐 管理培养制度日趋完善
今年6月开始,税务总局组织召开多次专题研讨,总结领军人才培养实践经验,整合原有制度,在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创新,明确规范了一系列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
完备的制度体系是保证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科学高效运行、持续常态发展、稳定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总局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全面改进领军人才工作的着力点,主动回应各方对领军人才工作焦点、难点、堵点的关切。
“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研究全面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立了改进的总体目标,按照以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对制度体系进行整体设计,拟制了学员选拔、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导师制、考核激励、人才使用6个办法。”张建平说。
税务总局以历次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相关文件为基础,提炼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流程,明确选拔导向,规范选拔标准,改进选拔方式,打造优中选优、严上加严的领军学员选拔模式,发挥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和辐射作用。
行是知之始,实践出真知。第三批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青岛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赵圣伟告诉记者,总局改进实践锻炼方式,明确了挂职锻炼、专项工作、外派锻炼和自选课题四种形式,解决了原先各类实践锻炼安排缺乏统筹等问题。同时,设置成长导师和实践导师,与专业专家组构成三位一体的培养团队,真正发挥传、帮、带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选拔环节增加数字人事和个人绩效等次的要求。”丁毅介绍,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领军人才培养中“指挥棒”和“紧箍咒”的作用,税务总局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正向激励,鼓励学员自我提升争先创优,强化负向约束,过程预警,驱动学员弥补短板、奋起直追。
选好人更要用好人,税务总局不断强化使用措施,发挥学员攻坚克难、引领带动作用,充分释放人才红利。“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人才培养规律为准则,加大使用力度,在税收现代化建设前沿、在改革攻坚前线、在艰苦复杂环境当中,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标杆示范作用。”首批领军人才学员、河南省漯河市国税局局长闻传国说。
“头雁”羽翼渐满 示范带动效应开始显现
截至目前,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第一批至第四批共选拔录取了547名培养对象。这些培养对象的选拔与使用,大大激发了年轻干部活力,一批干部脱颖而出,更多干部跃跃欲试,有效带动了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梯队效应开始形成。山东省地税局建立了省局600人的骨干人才库,每三年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青海省国税局突出强调提振后备人才主动作为的“精气神”,选拔了62名升级岗位能手,并从工作质量的要求上提出每个岗位的新任务,达到“跳起来摘桃子”的目标。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陈捷说:“领军人才的培养工程有效带动了其他干部‘学习领军、争当领军’的热潮,现在‘不待扬鞭自奋蹄’已成为工作常态,基层干部普遍认为敢于担当、善于攻坚者就有舞台。”
激励作用已经显现。据统计,170名领军人才学员在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岗位上锻炼,其中近四分之一走上更重要岗位,7人晋升副厅级,20人晋升正处级。第一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四川省国税局国际处副处长杨林林经过乐山市国税局副局长、沙湾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等多岗位全面锻炼后,现在担任省国税局国际处处长。今年34岁的贾宝疆,尽管看上去还像一个大男孩,但他已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地方税务局局长,并挂职陕西省澄城县副县长。他说,把领军人才学员安排到税收工作最急需、最前沿去实战锻炼,打破了论资排辈的用人惯例,让优秀青年干部看到了希望。
培养成果正在转化。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在重要税收政策制定、大案要案查处、反避税等工作中冲锋在前。大连市国税局由领军人才学员李时牵头成立工作室,承接税务总局5项研究课题,集合市局优秀人才进行团队攻关,在反避税工作一个案子就查补税款超过2亿元。“由于不熟悉外国税收法律环境,不能充分运用双边税收协定,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权益在境外经常遭受非正常损失。”吉林省国税局副局长刘雅丽介绍,由国际税务领域的领军人才牵头,吉林国税制定了“走出去”企业海外税收服务系列指南。长春轨道客车公司负责人说:“指南涵盖了我们公司对外投资的5个国家及7个洽谈国家、地区的全部税收政策,内容清晰明了,非常实用,让公司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少走了很多弯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是一项战略性、先导性、创新性的系统工程,从选、培、用、管四个环节入手,建立了一整套既科学规范,又体现税务行业特点的管理机制。在打造税务铁军、锻造千名领军人才实践过程中,走出了一条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评论:领军人才培养战略助推税收改革发展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这是王军局长在对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作动员时绘就的壮阔愿景。回顾三年历程,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在努力造就税收事业“先锋队”的同时,正在成为全国税务系统改革发展的一张“新名片”。
启动人才强税工程这艘“巨型航母”,航母之强在群。三年多来,在“选学管用”体系的精雕细琢下,“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战斗群”正在成型;总局精心推进,各地全力支持,顺畅协调的“培养群”正在成型;各项制度、办法、措施相继出台并不断优化,规范严谨的“制度群”正在成型。通过推行领军人才培养战略,形成了尖兵化、制度化、梯队化的人才工作格局,树立了税务系统识才育才用才的鲜明导向。
制度保障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石。从今年6月开始,总局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领军人才工作机制和制度,以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对领军人才培养制度体系进行整体设计,拟制完善了学员选拔、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导师制、考核激励、人才使用等办法。以人才培养规律为准则,加大使用力度,努力使领军人才学员在税收现代化建设前沿、在改革攻坚前线、在艰苦复杂环境中,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战略就是要造就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攻坚者。勇气、智慧、韧劲是对领军人才学员的最好诠释,凭借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气势和集团作战的优势,“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的效应不断显现,燃起了推动事业蒸蒸日上的真金烈火,成为确保事业根基稳固的定盘之星,有效激活税务系统“一池春水”。雄关万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彰显出蓬勃向上的生命力,将在全面推进税收事业改革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