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检查工作

12.08.2015  12:36

      日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4个承担了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直管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监督性监测档案记录、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公布情况。检查组指出了各地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通过此次检查,加强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管理,规范了监测数据公布,对提高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能力、保证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