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引发社会深思 管教孩子到底打不打得?

17.10.2015  17:36

  ◆孩子是国家的,必须从国家层面树立和坚守不能虐待儿童的理念◆对孩子的伤害往往都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判刑只是一种惩罚方式,关键在于怎么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出发

  虐童,不止于情法之辩

  “我不服!”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在被判有罪后,当庭连喊四声。经过三天公开开庭审理,9月30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宣判: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0月10日,李征琴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

  李征琴的表妹、男童小虎的生母张传霞在庭审后表示:“判决也太不近人情了。

  儿童保护专家认为,相比法是否近人情,更值得考虑的是,如何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科学视角,来处理此类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打不得” 还没有成为共识

  南京虐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后,摆在家长面前的一个问题是:管教孩子,到底打不打得?

  “传统观念中,管教孩子就是家长的事情,但孩子是国家的,这意味着必须从国家层面树立和坚守不能虐待儿童的理念,任何对儿童的暴力行为都不被允许。”儿童保护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说。

  警方在调查中查明,2015年3月31日,男童小虎因未完成其养母李征琴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养母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小虎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但李征琴在庭审中一再强调,打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并非想故意伤害孩子。对此,公诉人认为,李征琴为了教育孩子的“良好动机”,不影响刑法对她采用非法行为所造成严重后果的评价。

  受“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等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家长都认为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上海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未成年人法律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对此直言:“一切对孩子的伤害往往都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

  童小军认为,家长在采取暴力方式教育孩子时,大部分都处于“气急了”的非理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的暴力行为,显然会给孩子带来伤害。“这种伤害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长期处于暴力下,孩子未来可能也会有暴力倾向。”童小军说。

  在童小军看来,“打不打得”,这不仅是家长的疑问,也是长期以来整个社会都不清楚的地方,“打不得”显然还没有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

  微博名为“朝廷半日闲”的网友今年4月最先在微博上发布了小虎受伤的图片,但他袒露,自己一直承受着舆论压力。8月12日,小虎的亲生父母以侵犯小虎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为由状告“朝廷半日闲”,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但这对夫妇却在李征琴被审的三天中,多次想进入法庭为其求情。

  判了刑,问题就解决了吗?

  一审宣判后,南京市浦口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发表了审判意见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议庭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暴力手段、侵害对象、危害结果,结合李征琴案发后自首、取得被害人生父母谅解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对李征琴依法作出6个月刑期的判决。

  但得知判决结果后,李征琴身为律师的丈夫施某和孩子生母张传霞认为“判重了”。张传霞写过两份请求信,请求法庭放过李征琴。她在材料中写到,觉得是自己的孩子拖累了李征琴。

  “6个月判得重还是不重,并不重要。判刑只是一种惩罚方式,但并不能止于惩罚,关键在于怎么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出发。”童小军说,“更加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李征琴在被关押期间得到了什么教育?在接受惩罚中是否能获得正确的育儿意识和行为?未来她能否更好地管教孩子?

  “现在惩罚有了,但最缺乏的是服务。”童小军认为,国家应该用科学的方法以及制度化的形式去帮助家庭,包括在前期促进家长教育理念的养成和转变、中期的介入,以及后期的跟踪服务和行为矫正。“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责任是缺失的。”童小军坦言。

  法律体系应更具“科学性

  从李征琴“为了教育孩子”而实施了虐待行为,到宣判后,小虎的亲生父母为李征琴求情,再到小虎也希望继续和养父母生活,在很多人眼里,南京虐童案一开始就面临情与法的冲突。

  但童小军认为,相比“情法之辩”,立法及司法的“科学性”更应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个“科学性”,就是一切以从孩子最大利益角度出发为原则。

  “我们当前的法律体系,缺乏社会工作的视角。”童小军说。

  童小军进一步解释:“针对虐待儿童的案子,通常应该先判断,家长的行为是不是可以矫正的。如果可以矫正,再判断是在家庭环境里矫正,还是必须和孩子分开进行矫正。这之后才是决定怎么量刑。

  姚建龙认为,南京虐童案中,与其重新建立监护关系,不如修复监护关系。

  童小军对此持相同看法,她认为应该考虑从积极的角度出发,建立恢复性的司法理念和做法。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后发布消息称,判决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希望孩子的亲生父母能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希望更多的部门对孩子的教育成长提供帮助,希望孩子能在消除案件的阴影和影响中,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该案审判长表示,从保护儿童权利角度考虑,合议庭认为,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李征琴不适合收养、监护包括小虎在内的儿童。

  目前,浦口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将小虎交其亲生父母照顾,并对其生活、学习作了合理安排。另外,就如何解决该案所涉收养关系,法院也将向小虎老家所在的安徽省某县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记者 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