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退二线干部的“腐利”旧账更要清算
“在严肃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蒋米良仍不收敛,违规发放‘福利’,实在是太不应该了……”6月12日,记者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采访,当问及前不久被通报曝光的区退休干部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退管办)原副主任蒋米良的顶风违纪一事时,一些干部群众仍有颇多感慨。(6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随着“八项规定”出台和中纪委正风肃纪的高压,机关单位违规发福利日渐销声匿迹。但是仍有一些单位,一些人死性不改,抱着侥幸心理,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不收敛、不收手,明目张胆发福利,对禁令“左耳进,右耳出”,以为“天高皇帝远”,问责不会降临到“小虾米”身上。蒋米良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老干部旅游计划“泡汤”之后,挖空心思,以权谋私,假借元旦和春节名义,挤占退休干部项目经费发放福利。被查处之后,更是拿出“退居二线”的老资格,倚老卖老,辩称“慰劳大家有什么错”、“退二线了,你们这么较真也太不近人情了吧”。不仅巧言令色,更是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丝毫悔过之意。
其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被调查。仅副省级及以上高官便有倪发科、郭永祥、陈柏槐、阳宝华、徐才厚、周永康、赵少麟等人。一个个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击碎了“退二线”干部们的“黄粱美梦”,也在不断警示官员,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万事大吉”,退休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蒋米良被党内严重警告表明了,反腐败不但抓“大老虎”,而且也抓退居二线或退休了的“老老虎”、“小苍蝇”,这不仅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反腐正能量的彰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基层不少干部抱怨单位“福利”锐减,不少干部习惯了“高福利”,便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譬如蒋米良这样,打着‘我为大家谋福利’的幌子,其实是在谋取私利。笔者认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不到”,干部即使退二线,但“腐利”旧账必须清算。“退居二线”绝非贪腐避风港,必须把违规违纪干部揪出来,绳之以法,杀鸡儆猴。
事实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腐倡廉绝对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要实打实,抓常抓细抓长,久久为功,无论打着什么样的幌子,出于什么样的考虑,都不能成为违纪违规的借口,即使“退居二线”,但违纪责任永不过时,不会“退二线”。“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违规发放福利,看似“小问题”,却容易产生寻租分肥、侵吞国家资产等不法行为,是贪腐发酵的温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将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必须毫不手软、严惩不贷。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规守纪,严于律己,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走好每一步,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另一方面,在惩治贪污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之分,没有“退休”“在位”之分,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全天候“探照灯”,要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勇气和智慧,监督执纪要严起来,坚持大贪小贪一起抓,做到重点突破、逐一排查、不留死角,让“腐利”无所遁形,任何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真正铲除“违规发福利”等腐败毒瘤,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权力,敬畏人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