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县(区、市)列入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公示名单

19.12.2014  17:31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示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信丰县、龙南县、瑞昌县、宜春市袁州区、贵溪市位列其中。

据悉,国土资源部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从2013年起,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的县(区、市),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过程中将给予适当倾斜。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总体建设情况,将作为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省(区、市)部分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