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市委第一轮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21.09.2017  20:24

  按照赣州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8日至4月8日,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9个医疗卫生单位和5个市政府驻外机构进行了巡察。目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立医院等5个单位的整改工作已经完成,落实情况予以公开,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人民医院: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完善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医院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党委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等7项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末位表态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会议题,进一步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推动上级决策落地生根。制定《医院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设置扶贫病床134张,为贫困人员减免费用22.05万元。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制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等制度,集中约谈了20个党支部书记并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季度进行考核;足额补缴党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分工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印发《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办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红包”“回扣”问题专项治理,给予1名党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8个科室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9名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追缴违规发放的车补、绩效工资和违规报销的版面费等93.5万元。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明确人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定下发《建立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面试和操作考试考官库的实施办法》,在全院开展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机构设置和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整改行动,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并责令书面检查;违规请长假人员已按要求返院上班。

   针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突出问题, 修订完善《合理用药考核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等9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考核;开展了医疗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约谈提醒18名相关责任人,违规收费238.18万元已上缴国库。

  

      市妇幼保健院: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保障“三重一大”决策落实监督制度》,确保党总支把关定向和对医院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制定《强化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扶贫病床25张,为贫困人员减免费用0.94万元。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的问题, 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党总支委员带头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暨党务干部培训会,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总支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集中约谈医院人事、财务、总务(基建)等科室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及时纠正错误。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追缴用公款赠送的礼品和业务回扣的费用33.93万元;将捐赠的医疗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账,相关收入12.1万元已转入医院行政账户;已将报废的固定资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制定《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流程。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制定《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招聘流程,严格执行公开招考制度,建立医院编外人员招考评委库,实行招考评委轮换制。

   针对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收费项目自查自纠,追缴违规收取的费用32.1万元;修订《2017年绩效分配方案》,实行科室收入与医学检查等分离;修订《新药采购制度》《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药品、耗材采购与管理。

   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和妇婴中心为民服务意识差问题, 制定《招标管理办法》,成立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明确招标采购范围、方式、程序等;已恢复婴幼儿洗澡项目,抽水马桶对外开放使用,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市肿瘤医院:

   针对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修订完善《医院党委议事制度》《院长办公议事规则》《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和患者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发挥资源优势,制定下发《医院贫困人口单病种控费工作实施方案》《医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设置20张扶贫病床,为贫困人口减免费用5.74万元。

   针对党建工作薄弱乏力问题, 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工作业务培训;重新修订《2017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足额补缴党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监督执纪,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因工作失职、服务态度恶劣的2名医生和2名科室领导进行立案处理;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38.4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重新修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白条支付;外出学习等公务活动须经过严格审批。

   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问题, 修订《中层干部竞聘方案》,对现任中层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等,并将考核、测评情况进行公示;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流程》,规范招聘人员程序。

   针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立即停止继续收取无项目收费,并将多收取的费用27.7万元退回国库;完善监督检查及处罚机制,规范诊查费收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市第三人民医院:

   针对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出台《党总支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制定《医院健康扶实施方案》,设置扶贫病床45张和城乡贫困人口“一卡通”综合服务窗口,为贫困人口减免费用5.91万元。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完成党总支换届工作;足额补缴党费。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制定下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医院工作人员问责追究实施办法》,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履职不力的1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上缴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90.8万元,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追缴超标准报销住宿费580元,对2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落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规程》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制定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组织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针对医院行风不正之风和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进行自查自纠,上缴违规收费资金98.01万元,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1名相关责任进行诫勉谈话,降职、撤职处理各1人,受上级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修订《投诉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和《科室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市立医院: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修订《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市立医院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开通“四条保障线”一站式服务窗口,设立35张扶贫病床,为贫困人口减免费用4.11万元。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规范发展党员,推荐1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委组织的培训;足额补缴党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落实“三转”要求,下发《关于明确医院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医院35名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处理;追缴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违规报销个人论文版面费58.02万元。

   针对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 修订《选人用人制度》,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重点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实施办法》,明确干部人事工作议事规程,重点岗位定期实行轮岗。

   针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取消业务收入经济指标与绩效挂钩的,调整为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11名开具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制定《医院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短缺、低价药品采购询价实施方案》《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实施办法》,规范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规范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行为;对医院的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退缴违规收取的实习生实习费17.13万元。

   针对医院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食堂管理办法(修订)》,加强财务、总务后勤、安保等管理。(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