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全省火电厂第三季度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06.11.2013  16:04


      日前,省环保厅分别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现场审核和集中审核工作。
  现场审核对象包括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电厂;集中审核对象包括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等6家电厂。
  审核内容包括:1、自动监测设备数据符合性检查;2、标气标定情况检查;3、巡检及历史记录检查;4、在线数据传输效检查;5、比对监测数据检查;6、综合评价,得出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初步结论。   
  厅总量处、厅监测处、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信息中心、设区市环保局和电厂均派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