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工商局反馈巡视情况

23.10.2014  16:54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工商局反馈巡视情况

李泉新作情况反馈 邝小平主持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10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李泉新代表巡视组向省工商局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小平主持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晏苏节,巡视组副组长熊桂生,巡视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吴传裕和巡视组其他成员、省委巡视办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工商局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泉新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省工商局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反映较多,省局党组、纪检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廉政制度形同虚设,执法中的不规范和趋利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反映较多;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一些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不严、公车私用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干部对八项规定阳奉阴违,“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个别班子不团结,议事质量不高,有的班子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存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任免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突击提拔干部、拉票贿选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李泉新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二是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精神,严格按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四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李泉新强调,省工商局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邝小平表示,衷心感谢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悉心指导和热情帮助。这次巡视是对江西工商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省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上的一次“健康体检”。巡视组严肃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振聋发聩,我们如坐针毡、如芒在背,更加清醒地认识了自我。我们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涉及面广,有的问题性质是严重的。对此,我们必须切实警醒,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存在违纪问题的同志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认真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作出交待。省工商局党组将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从严从速,坚决把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作为省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一定和班子同志一起,以这次巡视为契机,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坚决反对“四风”,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党风正、政风清、作风优”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工商局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其他副厅级领导干部、近两年副厅级退休干部、省工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设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各设区市工商局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县(市、区)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在设区市分会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