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认定第三批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工作室的通知
08.10.2013 17:00
本文来源: 江西教师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名师网络联盟开展全员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12号)精神,拟认定第三批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工作室认定基本要求:1.建立了工作室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
2.原则上要求工作室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3.教师网络工作室栏目设计合理,结构清晰简洁,版面划分科学,网站内容丰富,体现新课改精神和新教育理念,适合教师研修或学生学习;
4.教师网络工作室信息能持续更新,并突出原创。转载信息注明出处,没有文法、语法错误,没有错别字和繁体字;
5.教师网络工作室资源是由团队协作完成,并积极体现工作站的负责人的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
6.建立了研修专题,研修专题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详实,严谨准确;
7.工作室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必须完成与研修专题有关的一个微课系列,每个微课系列必须包含5个以上微课,每个微课选题得当、课件制作简洁实用,并尽可能按优秀微课标准制作,且能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8.工作室负责人在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中作为主讲教师者优先认定。
二、认定时间安排:第三批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工作室认定申请时间截止到6月25日。7月中旬公布认定名单。
申请表格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188186182 联系人:李老师
2013年 6月3日
本文来源: 江西教师网
08.10.20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