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12.12.2017  16:18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7〕14号)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拟推荐南昌县统计局、乐平市统计局、定南县统计局、吉水县统计局、抚州市东乡区统计局、万年县汪家乡政府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李国华(九江市统计局农业科科长)、林小生(新余市高新区马洪办事处桥上村委会普查指导员)、周新华(余江县统计局局长、农普办主任)、徐献忠(高安市石脑镇人民政府农业办主任、农普办主任)、方建洲(江西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主任科员)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为2017年12月8日至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来函来电反映。以实名反映情况的我们会尽快将查实结果反馈。

 

  受理部门:中共江西省统计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西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

 

  联系电话:0791-88918300  88918351

 

  邮编:330036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