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18.11.2013  13:06

为按时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常务副省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莫建成代表省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代表本级政府,签订了《江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从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普查经费、深入宣传动员、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质量、严明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对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提出明确要求。《责任书》明确,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负有组织和领导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