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
验收会场
邓又林副厅长(中)在察看二调成果图件
新余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隽(右二)在察看二调成果图件
省二调办主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又林讲话
4月1日,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在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对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验收。此次验收,标志着全省市、县级二次调查成果验收工作全面启动。省二调办主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又林到会讲话。
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汇报,审阅了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验收委员会通过对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检查、核对,一致认为: 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机构健全、组织到位,对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市级复查符合《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成果资料完整齐全并已进行归档整理,资料整理基本符合档案管理的归档要求;文字报告结构清晰、叙述内容基本完整;市级数据库和市级汇总通过了省级验收。城镇地籍调查在日常更新基础上按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进行作业,已通过省级核查和预检,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已实现土地登记发证立等可取。
验收委员会同意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
会上,邓又林肯定了各地土地调查办的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新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取得的成绩。新余市、县级二次调查成果通过验收,为全面开展全省市、县级二次调查成果验收工作开好了头,做好了榜样。
邓又林对2015年做好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后续工作做了要求和部署,要求省土地调查办认真归纳新余市、县级二调成果验收工作有益做法,以新余市、县级二调成果验收准备工作为模版,布置好其他地区的验收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全省市、县级二调成果验收。各地要积极认真借鉴新余市、县级二调成果验收准备工作做法,努力把本地二调成果验收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本地二调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各市、县(区)要配合省土地调查办做好省级成果国家级验收和省级成果集成研究工作。各地可参照省土地调查办成果集成方式,以数据、图件、文字、影像等方式,全面总结、集成二次调查工作,全面客观分析、论述和真实反映本地土地资源状况,提出开发、保护土地资源的思路和建议。各级调查办要对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所有档案进行梳理归档,做好成果资料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