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五综合督查组对新余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1.10.2014  10:59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9月28日至29日,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郑正春率省安委会第五综合督查组对新余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先后督查了新余市以及分宜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抽查了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认为,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执行有力,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双下降”,保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同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