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万寿宫“棚改”完成签约502户 提前签约每户最高可获1.2万元“提前奖”
本报讯舒丹、记者张祖珍报道:11月6日下午,记者在万寿宫街区“棚改”房屋征收指挥部看见,前来办理签约搬迁手续的被征收户络绎不绝。据统计,截至6日下午5时,已完成签约或交房502户,完成了总数的42.6%。
万寿宫街区合同巷。记者许南平摄
60岁以上孤老楼层安置受照顾
据介绍,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户型、面积及层次,结合安置房实际情况按先搬先选房的原则安置。对烈属、60岁以上孤寡老人、双目失明或者下肢残疾者,在楼层安置上根据本人要求,给予适当照顾。在房屋征收中,对民生保障有明确的规定。被征收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同时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择校入学,对小学入学的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租赁房屋的就学属过渡性就学。
12月10日前搬迁交房获奖最高
记者了解到,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3年12月10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9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24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4年1月25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同时,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4年2月8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万元。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