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横峰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03.01.2017  20:03

 

2016年12月29至30日,我市广丰区、横峰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的验收。

继上饶县“小水改”工作成功试点后,于2016年初正式在我市全面铺开,根据我局统一部署,要求广丰区、横峰县在2016年年底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广丰、横峰“小水改”工作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改革质量是可圈可点,均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落实了管养经费,并探索建立了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为主的工程管护模式。通过这次改革,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谁所有、谁来管的问题,解决了管养经费无着落的问题,基本实现了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养”的目标,工程管理规范、防汛抗旱调度科学、灌溉用水保障有力,工程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和充分发挥。

验收会成立了以市水利局王运先副局长为组长,局有关科室为成员的验收小组。

验收会组织与会人员先后实地察看了广丰、横峰工程现场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查看了小型水利工程权属登记、产权证发放情况、工程管理责任承包合同等有关资料,并各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两县(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验收均得到了验收小组的一致好评,经公众评议和验收小组评分,均获得了90分以上,按照《江西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评定为优秀等级。

在验收会上,与会代表观看了改革影像资料。两县(区)分管领导分别致欢迎辞,县(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就全县(区)“小水改”工作作了全面的汇报,并总结出了多条“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最后,王运先副局长在验收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高度肯定了两地“小水改”工作,对两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高分表示祝贺。这个分数既是对各地“小水改”工作的肯定,也是实事求是的一个评价。王运先副局长最后还强调指出,改革无止境,永远在路上,两地“小水改”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是初步的,希望广丰、横峰以这次“小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放大改革成效。虽然改革工作通过了验收,但验收工作并不代表改革的结束,还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管护人员的监督机制。

广丰、横峰政府分管领导、县(区)水利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相关同志均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