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要求各地理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 完善城区污水配套管网

01.09.2014  13:0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8日南昌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污水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尽快理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明确污水管网建设的统一管理部门,着力做好完善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工作。

  各市、县立即开展截污干管的全面排查,根据渗漏和淤积情况制定堵漏、清淤方案,并组织专业队伍抓紧实施堵漏修复,对破损严重的管网要制定改造建设计划实施建设改造。要重点强化沿水系埋设的截污干管的清淤堵漏和改造,沿水系埋设的截污干管上的砖砌检查井一律改造为混凝土检查井。九江市、永修县、共青城市、景德镇市、乐平市、莲花县、湘东区、贵溪市、崇义县、定南县、寻乌县、铅山县、弋阳县、横峰县、余干县、万年县、玉山县、德兴市、鄱阳县、婺源县、井冈山市、永新县、万安县、崇仁县等市、县(区),要在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各市、县要结合地下管线普查,充分利用普查的成果,认真梳理城区内既有污水管网的情况,分类别、分区域、分地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节点和管段,重点加强对3000人以上的居住小区以及高校(园区)、医院、宾馆等大排水点及其沿线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破损、错位、断裂和雨污混接的管网,要及时组织进行维修和改造,确保既有管网排水功能正常。 

  各地要着力完善旧城污水收集系统,切实扭转“重新城建设、轻旧城改造”的现象。各地要紧密结合城市改造、道路建设规划,制订雨污分流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片区、分步骤推进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当前要抓住棚户区改造的机遇,把雨污分流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城区内沿江、沿河、沿湖尚未接入截污干管的排污口,要立即进行截污管网建设或改造,确保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收集。加强监管,严把管材质量和工程质量关,污水管网建成后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未进行闭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