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通过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验收
2015年12月23~26日,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会在吉安市召开。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蓄水方案,本工程分两期蓄水,一期控制蓄水位为42米,二期蓄水位为正常蓄水位46米。本次蓄水验收是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第二期蓄水验收,即由第一期水位42米蓄到正常蓄水位46米。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已全面完工,防洪、发电及灌溉效益将全面发挥,工程项目由施工建设向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转变,又向明年工程竣工验收迈出了重要一步。
会议成立了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及验收委员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汇报,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分析了蓄水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于26日通过了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认为,枢纽区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满足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要求;库区防护工程及抬田工程已基本完工,形象面貌满足蓄水条件;水库和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已组建;正常蓄水位46米高程移民安置终验已通过验收。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同意通过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本次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西省水利厅廖瑞钊副厅长代表省水利厅对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顺利通过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验收表示热烈祝贺,在充分肯定参建单位成绩的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廖副厅长指出,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投资控制好及安全生产无事故,得益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各有关上级部门及各省直机关的关怀和大力支持;得益于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监及设备厂家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得益于移民安置的有力推进和库区抬田工程行之有效的大力实施。
廖副厅长强调,正常蓄水位46米下闸蓄水验收的顺利通过,下一步工作重点也要随之转变:一要认真落实本次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二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设施的观测与维护,加强对库区重要堤段的巡查,加强对库面水域的管理;三要处理好工程施工与蓄水的关系,认真编制完善好蓄水方案与运行调度方案,创造蓄水条件,择机实现正常蓄水位46米蓄水目标;四要抓紧未完工程施工,加快工程验收。对库区应急防汛工程要抓紧编制施工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好实施。
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和移民办、省防汛办、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蓄水安全鉴定、特邀专家、吉安市水利局及相关县(区)水利(务)局负责人、代表约60人参加了会议。
会场
廖瑞钊副厅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