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类人群纳入困境儿童保障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
6类人群纳入困境儿童保障
据介绍,困境儿童保障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其他困境儿童。
《意见》指出,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具体标准由各地予以明确,但不得低于省定最低养育标准。
对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法定抚养或扶养人有抚养或扶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重病儿童看病简化报销手续
实施“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起付线上给予倾斜,并简化医药费结算报销手续。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
消除因贫困失学辍学现象
《意见》提出,实施“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对困境儿童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分门别类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制度上消除因贫困失学辍学现象。
建立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进入特教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困境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做到“零拒绝、全覆盖”。对孤残儿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中3-6周岁的困境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给予助学资金补贴。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教育政策,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困境儿童创业可享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
对困境儿童成年后有自主创业意愿的,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设区市和孤儿300人以上的县(市)要独立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其他县(市)要依托民政部门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设施。
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