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类情况可应急使用住宅维修资金
电梯停摆、屋顶漏雨等无需经“双2/3业主”同意
遇到电梯惊魂,维修电梯的钱哪里出?这让业主与物业相互扯皮。昨天,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下发,提出如遇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情形时,可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需再等“双2/3业主”同意了。
按照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满足“双2/3业主”,即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何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率?省住建厅规定了可以应急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6类情况,无需“双2/3业主”同意。
一是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二是二次供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三是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四是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者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五是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六是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如严重沉降、倾斜、开裂等),经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证明并经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
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审查核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
《通知》要求,江西省各市县将在2014年底前,全面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业务。(王纪洪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