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两省签署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

26.10.2016  19:21

  10月19日,财政部、环保部在我省南昌市举行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仪式,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莫建成、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郑为文副省长与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代表两省政府签订了协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讲话。省环保厅邓兴明厅长和石晶副厅长参加了协议签署仪式。
  赣粤两省签订《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将对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做好生态补偿工作,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该协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期限暂定三年,跨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并逐年改善。江西省和广东省共同设立东江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每年各出资1亿元。江西、广东两省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奖励资金,中央奖励资金拨付给东江源头省份江西省,专项用于东江源头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两省共同加强补偿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补偿资金按规定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