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首设生态补偿共护“生命之水”
清清的东江水,一头连着老区江西,一头连着经济发达的广东和香港。10月19日,在财政部、环保部有关领导见证下,江西省和广东省在南昌正式签署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标志着我国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东江是香港和珠三角主要饮用水源,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饮用水源型河流,被称为“生命之水”“经济之水”和“政治之水”。保护东江源,一直是江西、广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心愿。在财政部、环保部的积极推动下,赣粤两省就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多次协商、达成共识,并最终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生态补偿期限暂定三年,跨界断面水质年均值须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并逐年改善。赣粤两省共同设立东江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每年各出资1亿元,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奖金,资金拨付东江源头省份江西,专项用于东江源头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东江源的生态保护,凝聚着江西人民长久的付出与坚持。封山、关矿、退果、移民……多年来,源区人民不遗余力守护这一江清水。仅“十二五”以来,寻乌、安远、定南三县关闭矿山开采、有色冶炼等污染企业202家,拒绝750多个外来项目。目前,东江平均三级以上水质达88%,有力保障了下游地区饮水安全。
江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东江源头生态保护,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等政策措施。自2003年全国两会以来,赣粤两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建议、提案,呼吁国家和受益地区对东江源区实施生态补偿。2014年1月,环保部正式启动了《江西东江源生态保护与补偿规划》编制工作。
“跨省流域水环境保护,难度大,涉及利益如何平衡、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如何搭建等诸多‘瓶颈’。” 江西省委党校副巡视员黄世贤认为,“东江源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跨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影响深远。”
多年期盼终于结出硕果,老区人民喜笑颜开。安远县环保局局长叶禄林激动地表示:“东江源生态补偿的最终落地,既是960万赣南人民的福音,更是一种鞭策。我们一定以此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抓好源区水环境保护治理,确保养育赣粤港三地人民的这一江清水汩汩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