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27.03.2014  11:46

赣粮检〔2014〕5号

 

各市、县(区)粮食局:

现将《2014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粮食局

                                                                                    2014年3月25日

 

 

2014 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抓改革、转方式、活流通、保粮安、促发展”的总要求,围绕“落实一项责任、强化两项基础、推进三项改革、做好四项工作、抓好五项建设”的工作部署,以“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抓好政策性粮食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涉粮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能力与水平,努力做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市场主体的监管者、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市场秩序的执法者。

一、强化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

1、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构。抓住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机遇,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稳定和加强市、县级监督检查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3、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严格工作标准,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指导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发挥现有全国和全省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

4、继续开展诚信评价试点。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诚信体系,实现对粮食经营者的分类监管。

二、着力提升政策性粮食监管水平

5、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完善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检查方式、落实检查责任、突出问题整改、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努力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库存管理。

6、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在启动早、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后,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查“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现场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政策,严守收购纪律。

7、强化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相关规定和监管职责,督促承储库点自觉履行出库义务,严查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确保粮食及时出库供应市场。

三、着力提升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水平

8、开展全省社会粮食流通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当前粮食市场形势,组织在全省统一开展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督促粮食经营者履行稳定市场的相关义务。同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有序开展粮食收购、加工、运输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包括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努力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四、着力提升涉粮案件查办水平

10、及时受理涉粮投诉举报。加强媒体舆情收集研判,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掌握涉粮案件线索。

11、突出查办重点涉粮案件。突出治理政策性粮食收储中的“转圈粮”、“顶包油”等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做好案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案件查办信息报告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五、着力提升层级监督工作水平

13、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做好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加强调查研究和日常工作检查考核,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14、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省、市两级加强督导工作,重点对每个设区市1-2个监督检查工作相对薄弱的县级局的督导,以推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