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晚稻收购仓库维修的通知
06.11.2013 16:0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中晚稻收购粮食仓容问题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3〕99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的中晚稻收购仓容准备,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决定对可用于今年中晚稻收购的空仓进行维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今年中晚稻收购仓容的需要,省政府决定安排4500万元资金对需维修才能装粮的空仓进行维修。
二、各级粮食部门应如实上报需维修仓容数量。需维修的空仓必须落实到库点和仓号。同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实上报数据。上报时由当地粮食局、财政局一同盖章,逐级上报至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三、各地粮食、财政部门应对上报数据负责,凡弄虚作假多报维修仓容、将已经装粮不是空仓作空仓上报的、以县为单位晚稻收购不缺仓的、以及将维修资金挪作他用的,一经查实,除收回下拨的维修资金,在下一步全省开展的修复“危仓老库”中,省里将不给予扶持。同时,凡此次安排了维修资金的县(市、区)将从下一步开展的“危仓老库”维修中等量冲减维修仓容及补助。
四、上报数据电子版由设区市粮食局会同财政局于9月25日下班前报送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同时报送省财政厅经建处 [email protected] ,纸质材料各设区市加盖粮食局、财政局公章后邮寄至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
特此通知。
附表:1.中晚稻收购仓容维修调查表
2.需维修仓容申报表
江西省粮食局 江西省财政厅
2013年9月18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6.11.2013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