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几万精装修新房遭粪水浸泡 南昌“九里坊”被指不负责任
今视网3月26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精装修的新房还未住上多久就被粪水浸泡。近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李先生投诉,称其花了十七万元精装修的新房被小区公卫化池反冲,整个新房浸泡在近十多厘米深的粪水里,装修家电全毁。对此,小区开发商推诿责任,业主维权无门。
投诉 :十几万精装修新房被粪水反冲浸泡多次
2009年3月底,李先生斥资60余万元,在南昌县“九里坊”小区购买了一套面积约130平方米的新房。2009年年底装修完毕,装修花费了17余万元。2010年10月,李先生新婚,入住新房。居住近两个月左右,因夫妻俩因工作原因搬离新房,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2013年11月,李先生的父母退休后,一家人便计划搬回新房居住。12月21日,当李先生送东西回家,打开防盗门后,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由于公卫化粪池的反冲,整个新房内到处都是粪水,粪水足有十多厘米深,地板、冰箱、衣柜等家具、家电全部被泡在粪水里,臭气熏天……
李先生立即通知了小区物业,及时疏通了公卫化粪池,但整个家的装修几乎全毁。客厅和卧室的木地板翘了起来,墙上到处都是粪水的污渍,卧室的衣柜和床被粪水浸泡后开始长霉……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来处理的物业工作人员说会及时向开发商反映此事,并约好12月23日来协商赔偿事宜。谁知12月23日回到新房后,却发现家里再次被公卫化粪池反冲,又一次浸泡在粪水里的家具、电器等全部受损严重。
“2010年到2013年之间,我家就曾发生过两次小型的公卫化粪池反冲,但都不是很严重,只是墙角受潮,修补一下就可以了。但这次短短一个月之内,连续被反冲两次,整个家都被泡在粪水里,实在是惨不忍睹。”
据李先生介绍,2014年1月初,李先生和小区物业协商赔偿一事。但此时物业的态度却坚称是开发商下水管道与公卫化粪池之间的管道没有连接好,才导致公卫化粪池反冲,物业只能象征性地给予李先生一点精神抚慰金,建议李先生找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
记者介入:开发商与物业各执一词 相互推诿责任
3月21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县金沙二路的“九里坊”小区李先生的新房。刚打开门,一股霉臭味就扑面而来。记者发现,虽然已经简单打扫了一下,但墙壁上还是能看见污水浸泡的痕迹,客厅的木地板已经全部翘起来大约2到3厘米。
走进卧室后,李先生指着床脚和衣柜脚对记者说:“我花1万多元买的床,现在床脚长霉了。新购置的木衣柜,靠近地面的十厘米也全部长了霉。物业只肯赔偿4000元,还称是精神抚慰金,让我找开发商,可开发商根本就不露面……”
随后,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小区物业——深圳市彩生活物业南昌分公司。一位胡姓经理告诉记者,经物业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李先生家主卧卫生间的地漏和下水管道出现脱节,公卫化粪池满了之后,就会向李先生家倒灌。此外,李家公用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和污水井也没有连接到位,污水井满了之后,也会通过下水管道向李先生家反冲。
“事情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立刻前去帮忙打扫,另一方面也第一时间向开发商发出邀请函,希望可以共同处理此事,但开发商始终没有回复。”胡经理说。
采访中胡经理透露,小区物业曾多次接到过其他业主的类似投诉,其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安装的卫生间管道在经过储藏间时有太多的弯道,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堵塞。另外,不少业主家的地漏和下水管道没有连接到位,才导致化粪池和污水井向业主家倒灌。所以,针对于李先生的情况,经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给予4000元精神抚慰金。
为何业主与物业多次与开发商方面联系协商均未回复呢?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九里坊”小区的开发商——江西平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的来意后,打通了一位负责人的电话。通话中,该负责人表示楼盘已经过了5年的质保期,现在出现问题,只能找物业解决。随后,该负责人便挂断了电话。
专家:房屋或存施工质量问题 业主可搜证向房屋检测部门投诉
好好的公卫化粪池,为何三番四次的反冲?3月24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萧寒。萧寒告诉记者,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房屋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如果业主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首先就需要取证,“取证主要是看看施工方有没有偷工减料,比如施工是否是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执行,污水井和化粪的容量是否按容量大小做或者管径流量有没有达标,管径长短有没有做够等。如果上述问题都达标,那就要考虑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导致堵塞引起的公卫反冲,比如楼上的住户经常乱丢杂物堵塞管道等。”萧寒表示,李先生可以在物业的帮助下收集相关的证据,再向房屋检测部门投诉反映。
南昌市联创律师事务所吴小毛律师则认为,开发商与物业之间互相推诿,涉嫌侵犯李先生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公卫化粪池反冲事件是之前开发商管道没有连接到位所致,属于房屋质量缺陷问题,不在质保范畴。李先生可以通过物业取证后,向开发商追讨自己的损失。开发商不能以“过了质保期”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吴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一直推卸责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