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偶然得知朋友系同性恋 以散布隐私为由敲诈万元

20.02.2014  19:02

绍波 图

  丁文礼偶然得知朋友王俊伟是同性恋后,多次以散布隐私来要挟,敲诈万余元。王俊伟忍无可忍,将敲诈者打成轻伤。日前,两人被青浦区检察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一夜之间秘密暴露

  王俊伟现年23岁,多年前来沪,和母亲、姐姐在上海西郊一个蔬菜批发市场做蔬菜水果批发生意。闲暇之余,王喜欢到附近一个网吧上网打游戏。2013年8月,王在网吧结识了丁文礼,并将当时穷困潦倒的丁文礼带到家里洗澡换衣,还一起下馆子,两人成了朋友。

  一周后恰逢王俊伟的生日,丁文礼应邀来到他家。当晚,两人开怀畅饮,喝得醉醺醺,王挽留丁住在自己家,睡在一张床上。睡到半夜,丁突然醒来,发现王正在抚摸他,急忙坐起来问:“你干什么?”顺手打了王一个耳光。王忙说:“对不起。”丁是个聪明人,马上意识到对方是同性恋,提出要王赔偿1万元。王勉强答应了,并在当天将5000元做蔬菜生意的本钱交给了丁。

  接二连三实施敲诈

  丁文礼本来就没有工作,自然没有收入。钱花完后,他三天两头到王俊伟家中,今天称没钱吃饭了,明天称没钱交电话费,后天又称要招待朋友,每次总是“”上200到500元,前后又要走约3000元。

  去年10月的一天,王回老家参加朋友的婚礼,接到丁的电话,说是急需5000元现金,要王马上汇款。王答复称能否待他回上海后再说,丁一听,挂掉电话,回复一条短信:“要立刻将钱打过来,否则将你的事情散布出去,让批发市场的人都知道。”王收到短信后,无心参加朋友的婚礼,称家中有事,急急忙忙赶回上海。见到丁后,王说以前借给丁的钱不用还了,再给他5000元,算是了结,不许将他的隐私宣传出去。丁口头答应为王保守秘密。

  一个礼拜过去了,丁在老虎机上赌博,又输掉了2000元,到市场找到王再借2000元。无奈之下,王想出一个办法,让律师出面,两人写一份还款协议,一次性再付2000元,彼此再无纠纷。丁表示同意。第二天,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丁写了一张收条:“今收到王俊伟还款2000元,事情一笔勾销。”王的心里踏实了很多。

  但不久,丁出尔反尔,再次向王要钱。王避而不见,丁就找到王的摊位;王回家,丁就跟到王的家中。一次,王不在家,丁在王的家中翻箱倒柜,将桌上王的手机偷走。王选择了沉默。

  王的沉默更是助长了丁文礼的嚣张气焰,他将王当作提款机,手头一紧,就向王要钱,如果王不给,就发短信威胁说要将事情抖出去。

  王再也无法忍受。去年12月13日凌晨3时许,当丁再次发短信给王俊伟时,王告诉他,“你在市场的3楼平台等吧,我拿钱给你。”王看到丁出现后,满腔的怒火顿时爆发,朝着丁的头部、身上一阵捶打。丁开始还能还手,后来就迷迷糊糊,失去知觉,醒来时已躺在医院。

  未能达成刑事和解

  检察官告诉记者,王俊伟原本一直对自己的同性恋行为有点遮遮掩掩,为怕母亲伤心,他还有一个已经订婚的女友。他说,他原计划先结婚,等母亲百年以后再离婚。案发后,他终于想通了,决定出去之后就退婚,不能害别人。“如果我一开始不怕丁文礼威胁我,就不会被他逼得走投无路,更不会出手打他。

  案发后,王俊伟的母亲找到检察机关,表示愿意向丁文礼作出一定的经济赔偿,请求检察机关主持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由第三人出面,促使被害人和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在轻伤害刑事和解中,如果行为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作了一定的经济赔偿,司法机关可从轻对行为人作出处理。

  但在本案中,丁文礼认为,自己身体受到了伤害,加害人王俊伟理应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想和解,必须“放我出去”。他的无理要求被检察官驳回。检察官在征求王的意见时,王对丁同样怨恨不已:“我本来过着非常安定的生活,是他逼我太甚。即使我有钱,也不会赔偿给他。”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刑事和解无望。(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青检)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