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开展"红包"整治"回头看" 违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2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刘振)为进一步深化、巩固“红包”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近日,南昌市下发《关于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并公布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一律按照“先免职后处理”的规定处理。
据了解,南昌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五严禁一严格”。即严禁个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以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名义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借教师节、医师节、国庆节等节日名义,收受学生及其家长、患者及其亲友等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严格执行“先免职后处理”的规定。
对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规定赠送红包的,同样按照“先免职后处理”的规定处理。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本地、本部门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收送“红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歪风反弹。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据悉,为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南昌市纪委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791-83885517,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