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城:发“红头文件”劝捐难逃乱摊派之嫌

16.01.2014  12:30

  “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正科级3000元、副科级2000元、科员1000元。”这出自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的《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发“红头文件”劝捐对于以往来讲,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按职务级别捐款也早已司空见惯,但对于现在来说,敢发“红头文件”劝捐的确实是仅此一家、别无他号,劝捐文件让人们不得不想起曾经风靡一时的“乱摊派”。台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事实上难逃乱摊派之嫌。

  类似这种捐款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以公益为名行摊派之实,将权力之手直接就伸进了个人的腰包。值得庆幸的是,这次劝捐“红头文件”要求的是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才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但事实上与以往搞所谓的“支援建设”一样,行的是政府办事,群众买单,最终出彩的是政府,郁闷的是群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跟乱摊派基本没什么区别,仅仅是形式上不同而已,是群众自己掏腰包来改善自己的民生,如此近乎于“挖肉补疮”的做法实属不智。

  其实“五水共治”是惠及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当地群众对政府主导的民心工程肯定持积极态度,原本是件民心所向的大好事,却因劝捐“红头文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难道沿海城市台州真的很缺钱?已经到了捉襟见肘要靠“化缘”来解决问题?

  “五水共治”是一项公益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责任,这样惠及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理应由政府主导投资,不应该通过所谓‘慈善’完成。发“红头文件”劝捐理由再充分始终难以服众,都难逃乱摊派之嫌,最终为人诟病,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