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亟须进一步“简除烦苛”
去年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新政实施一年来,网约车市场逐步走向正规化。但与此同时,许多地方乘客也抱怨“打车难、打车贵”重现:“这一年间,等待的时间在拉长,打车更难了”,“加费才会有更多的司机接单”。
从目前媒体披露情况来看,“打车难、打车贵”重现,实际上远不止是个别乘客的个人直观感受,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不争客观事实。如滴滴7月25日发布的大数据显示,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2017年6月早晚高峰与夜间时段的“打车难”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最高增幅同比达22.5%。
原本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网约车新政实施一年来,何以不仅没有很好实现这一初衷,反而再度催生“打车难、打车贵”问题?原因当然也并不复杂费解,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相比新政实施前,一年来我国网约车和从业司机数量都已急剧锐减,并导致了网约车市场严重的“供给不足”。如据最近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统计,目前我国各地发放的网约车驾驶员证约10万本,车辆运输证约5万本。而我们知道,在新政实施前,仅滴滴一家网约车平台的全国网约车司机数量便多达1500万名。这意味着,目前全国仅10万的合法网约车司机,远不及此前滴滴一家司机总量的1%。这种背景下,以不及此前1%的司机,面对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网约车市场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打车难、打车贵”势必不可避免。
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实施,网约车市场供给之所以会急剧锐减,无疑又与一年来各地出台的显得十分“烦苛”的“实施细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为无论是在“平台”还是“车辆”“司机”等方面,现行各地的实施细则,都明显存在过于“烦苛”的准入“门槛”。如有平台公司反映,目前出台细则的城市中至少有12个需要县一级的许可,这就需要企业再多申请近100个许可。而在“车辆”准入方面,各地实施细则更是极尽“烦苛”之能事,如“17个城市要求车辆轴距高于2700毫米”“有8个城市要求车价大于15万元以上……”而所有这些“烦苛”准入门槛的现实合理必要性,乃至合法性,显然都非常值得推敲质疑。这正像此前媒体批评的,“规范和发展网约车,不应一味想着量轴距,而应把重点放在提升用户的出行效率和体验上”,“对交通部文件有过度执行之嫌”。
至于“司机”方面的“准入”门槛,目前许多地方的相关规定,更是不仅同样“烦苛”,而且显得十分“奇葩”,如取得“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考题,除了道路安全知识,“有的需要知道黄宗羲是哪个朝代的”,“需要知道市交通委以及各区的交通委都在哪条路上”,如此烦苛而奇葩的“从业资格”考题,究竟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还是在存心“难为人”、人为制造准入障碍,无疑非常值得质疑。
“要简除烦苛,禁察非法”,“烦苛管制必然导致停滞与贫困,简约治理则带来繁荣与富裕”,近年来,针对各种烦苛的行政管制,尤其针对像网约车这样的“互联网+”新业态的监管,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要秉持‘宽容审慎’态度,不要一上来就管死”,但从目前各地“烦苛”的准入门槛,以及由此带来“打车难、打车贵”情况来看,在网约车监管领域,我们显然还远没有处分做到“简除烦苛”,亟须进一步像总理要求的那样真正“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
文/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