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级媒体聚焦新余村级民事代办制
新常态 新举措 新作风 新变化
中央省级媒体聚焦我市村级民事代办制
改革创新在新余
九龙山乡黄田村干部登记村民所需代办事项。
为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2014年8月,我市在渝水区罗坊镇试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工作,对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目前,全市408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村级民事代办点,村民足不出村,也无需花一分钱,就可以把事办好。这一创新举措吸引中央省级媒体普遍关注。4月21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等12家中央省级媒体走进新余,深入基层采访调研,聚焦村级民事代办制带来的新作风、新变化。
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在罗坊镇草池村采访。
村级民事代办制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村级民事代办制全面推行以来呈现出一些新变化。上午10点左右,中央媒体采访团来到罗坊镇草池村委,该村委专门设立了民事代办室,代办室门上挂有明显的门牌,在门口左侧的“帮办留言栏”上这样一行字吸引了采访团记者的注意:“施金香同志:我明天上午到村委拿表办准生证。留言人:陈伟。”据介绍,村民有事要办都会在这里留言,或直接打电话联系代办员。
在代办室里,采访团记者遇到了前来办事的村民简小珍,他今年58岁,儿子在广东打工,这次是来给孙子办理准生证。“我年纪大了,也没什么文化,政策不熟悉,以前往镇上跑几次都不一定能办成个事,要么缺这少那,要么找不到人。现在这个制度真的让我们老百姓方便多了。”面对记者,简小珍开心地说。
代办员宋冬根告诉记者,如今村干部为村民跑腿服务的制度已经家喻户晓,村里将《民事代办一本通》和宣传卡片发放到了每一户村民家中。自去年8月下旬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工作运行以来,该村代办点共为村民办理各种事务130 余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村民办事需求。
据了解,目前我市村级民事代办点做到了“五有”:有门牌、有专人、有电话、有制度、有台账。为求统一规范,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了便民服务代办点门牌,并悬挂在便民服务代办点显眼处;统一制作了《便民办事一本通》,代办事项的内容全市基本统一;规范了代办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三项制度。村级民事代办制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