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A级旅游景区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发委、省直管县(市)旅发委(旅游局):
8月3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对部分5A级景区复核情况,决定撤消湖南省长沙市橘子洲旅游区、重庆市南川区神龙峡景区2家5A级景区资质,给予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区、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景区、福建省永定-南靖土楼旅游区3家5A级景区严重警告。对此,我委高度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丁晓群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各A级旅游景区务必引以为戒,对照反思,查找整改自身存在问题;要进一步深化A级景区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省各A级景区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评定单位要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持续推进A级景区评定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景区安全、质量、秩序常态化监管,确保旅游景区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全省A级景区始终保持环境优美、服务周到、品质上乘、游客满意的旅游品牌。
前段时间,省景评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对全省部分4A级景区开展了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经专家组实地检查核实,大多数4A级旅游景区都能够保持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规定的旅游服务软硬件要求,不断创新、优化、提升旅游管理服务,保持旅游景区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有少数景区在进入4A级景区序列后,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疏于管理,导致景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明显下降,有的存在管理弱化、服务退化、设施老化、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甚至在旅游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出现严重隐患或不达标情况,引起广大游客的不满,严重影响了4A级景区品质。为进一步加强全省A级景区监管工作,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水平,促进旅游景区建设精致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和人性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旅游景区要适应游客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增加资金投入,提升景区档次。要逐步将非生态停车场改造成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生态停车场,回车线、停车分区线、车位,出入口设置齐全,方便游客使用;要全面贯彻旅游星级厕所基本标准,配套完善厕所设备设施,标识美观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要加强日常管理维护;要加强游客中心建设,优化服务,做到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要合理布局游客休息设施,完善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要求造型新颖,突出文化特色,布局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二、坚持游客为本,落实服务标准规范。各旅游景区要坚持以游客为根本,优化游览线路、完善游览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景区服务规范。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各类旅游接待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齐备、完好,满足游客需求。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等地的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环卫人员要加强景区的保洁工作,为游客提供干净舒适的旅游环境。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老年法律法规有关老年人在旅游景点的老年优待政策,在服务窗口明示“老年人优先”等优待内容。要切实加强景区软件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关注游客体验,建立游客服务评价反馈机制,积极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认真、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
三、提供多样化供给,树立诚信经营形象。旅游景区要不断提升品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坚持以“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旅游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延伸旅游景区产业链,寻求旅游景区发展的综合效益,切实减少景区对门票收入的过度依赖,防止片面追求门票价格,使景区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上取得进展,切实使生态受保护,游客得实惠,景区获发展。要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的立业之本,成长之基,加强诚信经营教育,将诚信经营落实到景区服务的每个环节,建立企业诚信经营的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努力塑造旅游景区诚信经营的形象,打造企业服务品牌。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景区媒介公开各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自觉接受游客监督。
四、加强资源保护,维护良好经营环境。各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合理设置景区最大承载量,并积极开展门票预约工作,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有效控制节假日接待游客数量。要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从经营收入中提取固定比例用于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工作。要强化景区内承租单位的统一管理,强化管理职责,承租单位要做到经营证照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服务明码标价,其服务水平与景区一致,保障景区内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景区对外形象。
五、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景区安全风险。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各项预案和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和密度,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在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游客不适宜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并对游客给予足够的提示;要设立医务室,与附近医院签署紧急救护协议,公布救援电话;要加强索道、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游船和漂流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恶劣天气信息沟通机制,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及时防范洪水、雷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加强对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好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
2014年7月1日起,国家3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已下放委托各设区市景评委组织开展,各设区市旅发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以此次国家旅游局通报为警戒,以景区服务质量监管为重点,及时开展对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的复核工作。省旅发委将适时进行抽查,届时将严格对照标准,对游客好评率较低、社会反响较差、有重大安全隐患、被游客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直接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等级;对标准执行不严、备案工作不完善,年新增总量不控制、信息填报不及时、评定办法和检查员制度不健全的,省景评委将视情作出通报批评,直至暂停或收回其评定权处理。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