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纪委回应“女儿吃空饷”局长处分过轻质疑
中新网三门峡7月24日电 (记者 王登峰)河南三门峡渑池县教体局局长刘彦民的女儿,在上学期间就端上“铁饭碗”,当地纪委介入调查,给予刘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消息一出,引起公众普遍质疑,认为该处理结果过轻。对此,三门峡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向中新网回应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无不当,渑池县可以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再作出进一步处理。
7月22日,媒体报道称,在“就业难”的背景下,三门峡渑池县教体局局长刘彦民的女儿,竟然在上学期间就端上“铁饭碗”。这个奇怪的现象经网友举报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随后,该教体局局长刘彦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消息披露后,引起公众的强烈质疑。大家普遍认为该处理结果过轻。
其实,三门峡纪委对于刘彦民因为女儿吃空饷的处理,早在2013年年底就已经作出处理决定。2014年5月16日,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在三门峡廉政网上进行通报。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但媒体的此次报道,让三门峡市纪委、渑池县纪委,以及渑池县党政负责人不得不再次研究审视该案件。
“网上有很多关于这个事件的报道,还有言辞激烈的评论,面对这样的舆论压力,估计刘彦民的局长职务难保了。”23日,中新网记者在渑池县采访时听到了这样的声音。“在渑池县,教体局、卫生局都属于管辖几千人的大单位。”
对于此事,23日17时许,三门峡纪委效能监察室孙主任向中新网记者回应称,之前纪委接到举报后,对此案件调查时,刘彦民已经主动退回了其女儿吃空饷的工资,但没有对女儿的工作问题纠正。后来,刘彦民又主动提出让女儿退出公职人员队伍。鉴于这种情况,2013年年底,三门峡纪委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刘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件对刘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案由是伪造学历。”孙主任说,“党纪处分有三种,一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二是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案件对刘彦民的严重警告处分,并无不当之处。”
孙主任还说,在党纪上如果再对刘彦民因为女儿吃空饷问题问责,是不合适的。刘彦民属于渑池县管理干部,因为女儿吃空饷事件的影响,渑池县可以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通过组织上对其作出调整职务的进一步处理。“目前,网上对该案件的舆论信心和公众反映,已经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待案件有新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公众通报。”
对此,中新网将继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