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通报江西3起“不正之风”

14.04.2016  09:4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4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通报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我省有3起。

  根据通报,我省这3起问题分别是:分宜县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原小组长许秋生套取集体资金问题。许秋生在任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小组长期间,以渠道维修工程款名义用他人名字冒领村小组集体资金6000元,并将冒领的6000元与另外两人私分。2016年2月,分宜县纪委给予许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饶市广丰区大南镇茭塘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朱新荣套取扶贫资金问题。之前本报曾做报道,朱新荣被开除党籍。

  吉安县固江镇赛塘村村委会主任王旭民向村民索要现金问题。王旭民以帮助本村村民王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花费了一些费用为由,要求王某拿出4000元弥补其开支。2015年12月,王旭民得知县纪委在调查此事后,将4000元现金退还给王某。2016年2月,吉安县纪委给予王旭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