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网站通报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嘉陵道司法所所长王耀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耀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予的优惠券、兑换券,共计5808元。2017年11月,王耀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2.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索来云公车私用并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6年11月,索来云驾驶单位制式警车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7年7月,索来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青江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3.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医院人事科主任张翠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7年9月12日,张翠华在未向组织请示报批情况下,在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共设宴席12桌,旗医院职工26人参加,张翠华共收受医院职工礼金6100元。2017年10月29日,张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4.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矿产品销售计量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昕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刘昕利用单位加油卡先后为朋友私家车加油11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香烟、燃油宝等18次,合计花费公款9600余元。2017年7月,刘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款。(辽宁省纪委)
5.吉林省农安县烧锅镇东风村三社主任李方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问题。 2017年8月,李方以孙子满月为名操办宴席,共办酒席10桌,违规收受礼金1.8万余元。李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吉林省纪委)
6.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倩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 。2017年8月2日,王倩在女儿尚未被大学录取情况下,即在某饭店举办学子宴,共摆设酒席6桌,宴请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等41人,并收受礼金12800元。王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7.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经济管理科科长龚敬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3月、12月,龚敬以补贴板桥街道直属集体企业某生态园名义,分两次将6万元财政资金拨转到该生态园账户,用于该科在生态园进行接待使用。该科先后在生态园安排接待26次,餐饮及礼品费用共计44952元。2017年10月,龚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8.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和平社区党委书记张跃良用公款送礼问题。 2017年1月,张跃良与社区部分两委成员口头商议后,和平社区购买5张1000元面额和10张500元面额超市购物卡,用于年底走访相关职能单位人员,该款项以春节走访困难户和孤寡老人名义报销入账。事后,购物卡均被退回,以现金形式记入社区集体账户。2017年9月,张跃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9.福建省永春县旅游事业局局长孙惠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春节前夕,孙惠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3万元的参茸燕窝商行提货券。2017年10月,孙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福建省纪委)
10.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欣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刘欣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下班和办理私事。刘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费用追缴单位财务。(江西省纪委)
11.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物价办原主任何庆斌等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10月,何庆斌和物价检查所所长雷水平、原所长韩轶、工作人员李玉建4人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1.3万余元。在审查期间,4人退还违规加油款。2017年11月,何庆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3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12.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卫计局原副局长易应良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3月至9月,易应良使用私自保管的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私车加油21次,共计5278元。违纪资金已收缴。2017年11月,易应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13.广东省广宁县洲仔镇清桂村村委会主任叶新林等人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新林等6名村干部,在已领取县财政和村自筹发放工资补贴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又从村集体资金中以交通补助、医疗补助等名义违规领取各类补助共13.38万元。2017年9至10月,叶新林等6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14.海南省琼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员符积利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7月,时任中心副主任的符积利帮助他人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手续,事后请托人为表示感谢,向符积利两次微信转账共计1000元,其如数收下。2017年10月,符积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海南省纪委)
15.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杨正福违规组织并参与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7月12日,杨正福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共9人到某酒店超标准用餐,餐费在单位报销。2017年7月,杨正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餐费予以清退。(重庆市纪委)
16.四川省金堂县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何忠等人违规安排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何忠向时任董事长谭世军报告后,以外出融资名义,先后安排6名工作人员前往三亚、厦门、杭州等地旅游,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和飞机票费共计4.58万元,使用公款报销。何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世军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还。(四川省纪委)
17.贵州省水城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林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问题。 2017年2月,陈林安排办公室负责人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共计9216元,以普通酒水发票进行报销。2017年9月,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
18.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张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张辉违规给8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34万元。2017年10月,张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陕西省纪委)
19.甘肃省临夏中学(现临夏市一中)原副校长陈杰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6年1月,陈杰赴南宁参加培训期间,前往桂林市旅游,返程后违规报销费用1196元。陈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还。(甘肃省纪委)
20.青海省贵德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运动服等问题。 2016年7月、9月,该局分别组织职工参加县篮球比赛和州农牧系统体育运动会,违规用行政经费购买运动服,共支出5.91万元。2017年11月,局长贾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上缴。(青海省纪委)
2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原绿化养护中心主任)王平、绿化养护中心主任马建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9月7日,王平、马建军与工作人员邓双宁、屈晓夏、庞军等5人,到甘肃省徽县参加苗木展销大会,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9月11日,展会结束后,5人私自驾车绕道至四川成都、阆中等地游玩,于9月14日返回银川。绕道旅游产生的费用7100元,王平安排庞军以购买绿化用具名义予以报销。王平、庞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建华、屈晓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双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