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赣5起违规 南昌一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被撤
江西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京祥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熊燕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熊燕在任青山湖区京东镇京祥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应入账的2万元社区房屋租金,虚报套取文明城市创建工程款3.43万元,并将该5.43万元作为社区“小金库”,以交通补贴等名义发放给社区领导干部。2015年10月,青山湖区纪委给予熊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都昌县万户镇新屋村村委会原主任洪厚鹏违规截留村民改厕资金问题。都昌县万户镇新屋村村委会主任洪厚鹏,在实施农村改厕项目过程中,截留本应发给18户村民的改厕资金7560元。在村民强烈要求下,洪厚鹏补发5户改厕资金2100元,其余13户改厕资金共计5460元仍然截留没有下发。2015年8月,都昌县纪委给予洪厚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委会原主任吴晓林挪用公款问题。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委会原主任吴晓林,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的龙溪村委会龙溪自然村、梨家山自然村村民的社保款5.15万元存入其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随后又全部取出,用于营利活动及个人家庭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2015年9月,乐平市纪委给予吴晓林开除党籍处分。
4。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委会牛增村小组长邹云根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委会牛增村小组长邹云根,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某村民作为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同时与该村民约定等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一卡通账号后,该村民得1000元,其余归村小组使用弥补经费不足,共套取资金1.25万元。2015年8月,新干县纪委给予邹云根党内警告处分。
5。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村委会原主任邹纪珍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邹纪珍在任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农民建房费9850元;村民筹集12万元用于大塘至梨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邹纪珍将其中5.8万元用于支付大塘公路硬化工程款,1万元用于垫付乐团村新农合的参合费,其余5.2万元被邹纪珍个人挪用,直至案发尚未归还。2015年8月,兴国县纪委给予邹纪珍开除党籍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