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专项巡查

25.07.2017  02:03

  近日,吉安市纪委印发《2017年上半年全市案件质量专项巡查情况通报》,全市上半年案件质量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110件立案件评分在90分以上的案件占到96.36%,评分在80分以上的案件占3.64%,没有不合格案件。

  6月中旬以来,吉安市纪委派出3个巡查组分赴13个县(市、区),对县乡纪委查办案件质量情况开展专项巡查。

  市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祥平介绍,开展案件质量专项巡查,是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具体举措,目的是通过巡查,实现对案件质量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和早纠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此次巡查共抽检各地立案件110件和信访了结件81件。各巡查组采取调阅案卷、逐项核对、当面沟通、现场反馈等形式,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条规适用、量纪处分、涉案款物处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和评分。

  巡查也发现各地在证据的完备性、文书格式的规范性、案件的定性和条规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纪委巡查组逐一下发了整改函,要求各地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及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升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吉安市纪委  刘耀  周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