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68件处分904人

18.01.2016  17:34

  日前,宜春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安向党外人士通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会议。

  王宏安在通报中指出,去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教育预防,严格监督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王宏安指出,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压力传导与责任追究并重,巩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成果;坚持常态督查与专项治理并重,持续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严厉查处与注意保护并重,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加强教育与拓宽载体并重,着力营造勤廉守纪浓厚氛围;坚持从严管理与提升能力并重,全面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包括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参与。

  最后,王宏安希望党外人士一如既往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献言献策,在进行民主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共同努力,合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1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42件,立案868件、同比上升40.5%,其中县级干部案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7起,处理2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查处“红包”问题48起,处理53人,处分42人。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88件,处分195人,查出涉案违规资金3947万元。严肃追究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2名党员领导干部。(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