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应用须提升到战略高度
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是部署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要求政府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社会诚信,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这次会议的要求凸显出一个月前启动的组织机构代码应用发展战略研究的必要性。组织机构代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这项研究将在深层次上解决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信息定性和定位,应用实施战略以及重点突破领域等问题。
将组织机构代码应用提升到战略高度,是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这一本质属性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的作用,组织机构代码应用发展战略的研究需要深度结合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组织机构代码是诚信监管的重要手段,诚信监管可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组织机构代码电子档案系统真实全面地记录每一个法人单位在存续期间的状况,每个法人单位从始至终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在社会管理的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在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微博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百度品牌专区等应用中,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发挥的就是实名认证的作用。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已经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基础信息查询、核对,为商业机构和公民交易之间提供了更准确、可靠的信息,为促进我国诚信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基础的信息资源。
国务院常务会议所说的各类社会主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即“组织机构代码”中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通常被称为组织机构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性、动态性、共享性、安全性、稳定性,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全国组织机构基本信息代码数据库以日为单位汇总全国新增、变更数据,每天均汇总5万条组织机构信息,查询的响应时间早已达到毫秒级,每天都有超过10万次的信息查询,系统安全可靠。组织机构代码已在财税金融系统、公检法系统、社会保障系统、国务院应急机制和社会管理等系统得以深入应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已与38个部门建立了应用合作关系,实现了信息共享。
怎样才能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启动这项研究时曾提出,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站位要高,眼光要远,定位要准,措施要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应该成为审视组织机构代码应用发展战略的基准。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政务诚信要在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可以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的建设,全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目前,质检总局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的总体方案,此举无疑将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