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追授高爱红同志“全省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的决定
高爱红,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九江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组织科副科长、组织科科长,修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修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九江市文广局党委书记,九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2015年初确诊为淋巴癌后仍坚守职责、忘我工作,2015年5月14日不幸病逝,年仅51岁。
高爱红同志参加工作32年,历经多个工作岗位,在组织部门工作近20年,担任组织部门领导职务近10年。他心中有党,坚守信念,一片丹心忠诚事业,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做官一阵子、做人做事一辈子”,他把工作看得比生命更重,2013年确诊为无肌病性皮肌炎,仍然一边大把吃药,一边坚持工作;2014年牵头负责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常加班加点;2015年初确诊为淋巴癌后,依旧坚持边做化疗,边处理公务,去世前两天,还在病房打电话过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他心中有责,敢于担当,一腔热血专注工作,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为全面掌握市管干部基本情况,随身总携带一本干部名册,很多名字后面都有他随手记录的痕迹;针对农村干部力量不足、管理缺位的实际问题,大力组织实施和推动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度,得到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任修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在全省率先启动村干部养老保险,在九江市率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尽心竭力培植了一批党建示范点。他心中有戒,公道正派,一身正气严以用权,担任县级领导多年,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手中权力徇私情、谋私利,没有亲友沾过他的“光”;严把干部政策标准,敢于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公正对待干部,客观评价干部,保持一身浩然正气。他心中有民,践行宗旨,一片真情服务群众,关心基层、关心干部,对人诚心、对事热心,把基层和党员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曾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年三十还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对策,安抚群众;为使边远地区的基层干部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多方奔走争取到清华大学在修水县设立远程教育站点。
高爱红同志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了“三严三实”要求,生动诠释了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素养,充分体现了组工干部“安、专、迷”的精神追求,是全省广大组工干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的具体写照,是继曾建同志之后全省组织系统涌现出的又一位优秀组工干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组工干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进一步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省委组织部决定,追授高爱红同志“全省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在全省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高爱红同志学习活动。
全省广大组工干部要以高爱红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定忠诚、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勤勉敬业、乐学善思、敢于担当的务实作风,学习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襟怀坦荡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心系群众、永葆本色、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严以律己、谦和友善、淡泊名利的优良品行。要以高爱红同志为镜,深学细照、见贤思齐,深入查找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弘扬“安、专、迷”精神上的不足,真正做到思想上有触动、作风上有转变、工作中见行动。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高爱红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组织部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结合起来,与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组织生活会、事迹报告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在全省组织系统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见行动、创一流的高潮,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为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