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0月9日,宜春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省委书记鹿心社重要批示和中央有关通报,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报告录像。市委书记邓保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党性修养。每名领导干部都必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真正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抓常抓细抓长。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以铁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握精神实质。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问责条例》,增强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常抓不懈,层层落实。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问责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及时把《问责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抓住典型问题,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抓住关键少数。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强化督促检查。把《问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市委巡察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推动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务必真抓真管。当前,市、县、乡换届工作即将结束,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决不能出现因为级别提高反而工作放松、岗位重要了反而担当缺失了的现象,务必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图为会场。(宜春市纪委宣传部)